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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3-04-08
社发〔2013〕4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社,副省级市社及直属市级社:
为确保遴选项目顺利实施,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,严格资金使用范围,现将《温暖工程遴选项目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按照实施意见要求,做好遴选项目实施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中华职业教育社
2013年4月7日